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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男教師趙憲暢,被控與10歲女生性交,被判囚6年8個月。圖為他早前出庭受審。 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名5旬小學男教師,與校內一名10歲小六女生互以「契爺契女」相稱後,聲稱因一時「把持不定」,3度於賓館闢室與小女生性交,終被查牌警員揭發兩人的不倫關係。男教師早前承認3項非法性交罪名,法官痛斥被告忘記自己作為教師的身份,三番四次在性方面帶引事主,嚴重破壞學校、家長及學生的信賴,昨重判其入獄6年8個月。
心理報告指被告染孌童癖
被告趙憲暢(53歲),案發時於荃灣路德會聖十架小學任教。趙憲暢早前承認於去年1月至今年1月,在荃灣及港島區3間不同賓館內,與10歲女童X非法性交。法官湯寶臣於判刑時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於案發前已有孌童癖而不自知,自稱與10歲的事主真心相愛,以為與事主有親密關係屬自然及正常,但被告忘記與事主年紀相差40載,亦忘記自己身為教師,未有好好輔導家境清貧的事主,反在性方面帶引她,屬嚴重違反誠信行為,損害學校、家長及學生對其信賴。
法官斥被告行為傷害家人
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僅因一時「把持不定」,以為與事主有正當戀情,結果欺騙了自己和女童;法官指有關說法難被接納,指被告應於首次犯錯後即深切反省,卻反而放縱自己,接二連三帶事主往兒童不應去的地方,慨歎若不是警方偶然撞破,被告恐怕仍不會停止。
法官又斥被告不斷私下向女童送禮物及金錢,敗壞女童的意識,令她對該段畸形關係更投入和更難醒悟。法官亦表明對被告的妻兒寄予同情,指兩人亦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尤其是有學習困難的7歲兒子,責被告自私地不將時間花在關心家人,反與女童發展情慾關係,終令家人受到傷害。
別墅闢室遇警員查牌斷正
案情透露,被告在該校任教英文及常識科,是女童的小五班主任及興趣小組導師,兩人漸漸熟稔及開始單獨約會,並互相以「契爺契女」相稱。被告每周給予女童100元零用錢,又曾贈予女童NDS遊戲機、毛公仔、手機及頸巾作為生日或聖誕禮物。
兩人07年初於荃灣某賓館首次性交,去年暑假又曾於港島區1間賓館性交,過程中被告均未有使用安全套。至今年1月兩人在荃灣眾安街1間別墅性交及口交,警方查牌發現被告與女童共處房內,證實兩人曾發生性行為。
被告警誡下表示知道女童年幼,但「一時把持唔住」才與她性交,女童則稱覺得被告「幾好人」及關心同學,故願意與被告性交,之前並無性經驗。現年11歲的女童目前已轉校升讀中一。
雷張慎佳指重判助遏歪風
關注兒童權益的團體指判刑恰當,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斥責被告濫用自己的教師身份,對女童的日後成長傷害深遠,判刑雖重,但可收阻嚇之效。護苗基金執行總監羅文鍚祺指家長要留意子女成長的環境,並注意他們有否收取名貴的禮物,同時學校要嚴格審查員工的背景和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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