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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科專科醫生陳衍里昨出庭擔任專家證人,但因被告選擇不答辯,最後陳不用作供。 本報記者嚴敏慧 攝
【本報訊】普通科醫生黃纘河在護膚品廣告中,「默認」自己為「著名皮膚科醫生」,講解護膚產品的醫學成份和成效,廣告在戶外媒體和個人護理連鎖店播出後,引來多方投訴。昨日在醫務聆訊中,黃纘河的代表律師辯稱,被告是進行公眾健康教育。惟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出,事件明顯是一項經過策劃的公開推廣,裁定黃纘河專業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處停牌兩個月,緩刑一年。
西醫黃纘河被指誤導以皮膚專科資格宣傳護膚產品,昨遭醫委會聆訊,但因其家人在吉隆坡去世,只由律師代表出席。控方案情指出,護膚品生產商Boots於2006年與黃纘河接觸,邀請他向公眾提供教育的資料,講解其新產品所含成份「Light Skin」的資料。
欠臨床證據聲稱「大突破」
黃其後為產品拍攝廣告期間,主持以「著名皮膚科醫生」介紹黃纘河,他沒有更正,續引用科研報告指「Light Skin」抑制黑色素的功效顯著,後來更在產品的記者會中講述同一論點。
同年7月出版的兩本雜誌所刊登的廣告和單張,均載有黃纘河的姓名、醫生職銜以及照片,公開為產品作推廣,廣告中更寫有「醫學美白大突破」的字眼。惟控方引述香港皮膚專科醫生協會副會長陳衍里指出,新技術要有臨床數據支持,但醫學界一直沒有相關醫學論文發表,未有經同行審視,故質疑「大突破」的說法,亦不認為是公眾應該知道的健康教育。
皮膚專科協會兩度投訴
黃被稱為「著名皮膚科醫生」卻沒有即時更正,被皮膚專科醫生協會兩度投訴。麥列菲菲指出,2002年的會訊中曾經提醒醫生,如果沒有專業資格而聲稱為某專科醫生,有機會令市民誤解;加上「著名皮膚科醫生」中「著名」一詞像高於其他醫生一等的意思,已違醫生的專業指引。
歸納眾證據,醫委會昨日判處黃纘河8項專業行為失當控罪全部成立。黃纘河昨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指自己的行為「天真」,稱當日讀出台詞時已發現有問題,但錄影正在進行中,沒有勇氣叫停。主席麥列菲菲表示,記者會上、廣告中的黃纘河均在推廣產品,加上他明知廣告會出現在雜誌,卻沒有採取任何防禦,故不相信其「天真地」認為正在從事公眾推廣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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