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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平表示,只要私家症透明度夠高、設有問責及公平機制,便可讓教授繼續診私家症。 本報記者李見安 攝
【本報訊】律政司不服裁判官就民間電台案裁定《電訊條例》違憲決定,昨於高等法院繼續上訴聆訊。剛成功連任的社民連成員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聲言發牌制度千瘡百孔,他們並非不想以司法覆核方式解決問題,只是沒有資金。梁國雄又大呼︰「我賭我人頭,如果有陪審團,我肯定會贏,好可惜無!」
雄濤廣播半年獲發牌
梁國雄稱,他們於2005年9月向電訊管理局申請廣播牌照,惟政府卻於2006年12月才拒絕申請,令他們用了超過15個月去等一個「早應該有的答案」;相反,政府只用了半年時間去審批鄭經翰的雄濤廣播申請,明顯政府是親疏有別,亦想阻止他們申請司法覆核。
梁國雄以考車牌來比喻發牌,他問3位法官,若不知去哪個地方考車牌,考官不會通告結果,最後由特首通知他們,這樣的制度是否不公平?
梁國雄認為,發牌制度沒有明確標準,容許執行權力者濫權,並引用「絕對權力會造成絕對腐敗」。他們因沒有資金申請司法覆核,故冒犧牲自由的危險,令香港司法機構做把關者。東區區議員曾健成則指,民間電台非要公民抗命,只是想開放大氣電波給香港的弱勢社群,故指責政府打壓言論自由。他又指,若把他名字中的「健」字改為「鈺」或「德」字,便能成功獲發牌。案件押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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