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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葵涌政府合署攜易燃液進行恐嚇的男子,被黑布蒙頭帶署。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葵興政府合署險重演灣仔入境處縱火案。1名中年漢昨午闖入葵青民政事務處,疑因求見職員解決大廈公眾地方電費問題未遂揚言縱火,驚動消防到場戒備,擾攘數十分鐘,始被警員制服拘捕。
大鬧民政事務處的男子劉×賢(51歲),警方在他身上搜出1樽疑是松節水的易燃液體,加上事前曾出言恐嚇職員,被警方暫以刑事恐嚇罪名拘捕,正被葵青警區刑事調查科第二隊扣查。
手持打火機揚言縱火
葵青民政事務處位於葵涌興芳路葵涌政府合署10樓。據悉,劉自稱是某屋h互助委員會委員,早前因大廈梯間公眾地方加裝電燈的電費問題有所不滿,曾向葵青政府合署求助。
昨午事發前,劉先致電該辦事處,在電話中曾出言恐嚇,並警告職員準備與他會面。稍後在下午12時23分,劉到步手持1個打火機及1個水樽大吵大嚷,並揚言縱火,職員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與消防員到場,證實並未發現火警。由於有人手持懷疑易燃液體及打火機作勢點火,警方曾出動盾牌警棍戒備。擾攘數十分鐘,警方採取行動上前將他制服,搜出1樽疑是松節水的易燃液體及打火機,遂以刑事恐嚇罪名將其拘捕,帶署作進一步調查。
民政事務署發言人則以案件交由警方調查為由,拒絕透露經過及評論事件。至於險釀「翻版」入境處縱火案的樓層,事後則有多名保安員被調派到場封鎖,嚴防可疑人物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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