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已決定不會就投資推廣署長盧維思的失職裁決提出上訴。政府發言人表示,當局在小心考慮原訟庭法官的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不上訴,又強調有關判詞主要涉及盧維思個案的獨特情況及相關處理,而並非針對整個公務員紀律機制。不過,公務員事務局仍會就公務員的紀律機制作出檢討,並適當改善有關程序。
盧維思於03年SARS後,負責籌劃「維港巨星匯」,希望重振香港經濟,但活動超支及反應欠佳,隨後政府在紀律研訊中指盧維思在事件中失職,要接受罰款處分,盧維思在內部提出上訴被駁回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並於今年7月獲判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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