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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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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斷腿申津 社署四度拒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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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去年因工傷小腿需切除,候任立會議員王國興質疑社署有關審批機制模糊。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現時全港約有12萬人領取傷殘津貼,工聯會接獲一名躉船工人求助,去年7月在長沙灣碼頭工作時遭8噸鋼板壓傷,右腳小腿需切除,從此需以輪椅代步,嚴重影響工作能力,每月依靠約6,080元的工傷賠償為生。他曾4次向社署申請傷殘津貼,也因「不符合近乎100%的殘疾」被拒。不過,其同事也因工傷需切除左腳小腿的個案,卻成功獲社署批出傷殘津貼,質疑當局審批的機制模糊存漏洞。

 58歲的李誠良在躉船從事貨櫃掛鉤工作長達30年,每月薪金約1.3萬元。他稱,意外發生後,醫務社工曾為他申請永久傷殘證獲批,但奇怪的是,向社署申請傷殘津貼時卻被拒。工聯會將其個案轉介社署再申請傷殘津貼亦不成功。

指未符「100%殘疾」準則

 李誠良表示,曾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遞信,要求協助,並引述張建宗當時亦承諾跟進事件,並為他安排家務助理。但之後,他接獲該局2次的回覆信件,指他不符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而獲安排的家務助理之後亦離職。直至今年8月覆診,瑪嘉烈醫院骨科醫生認為李誠良符合資格申請,主動轉介他申請傷殘津貼,但申請最終再被拒。

 李誠良批評社署審批傷殘津貼指引不清晰,且不同醫生評估報告準則各有不同。「同樣在瑪嘉烈醫院覆診,但不同醫生有不同準則,這個指我不符合資格,但另一位醫生又說我可以申請到。」他現時與妻子於東涌居住,每月需到瑪嘉烈醫院覆診1、2次,坦言每次往返醫院乘的士花費近500元,加上每月交租等,生活開支沉重。工傷賠償明年中將屆滿,他擔心屆時生活更困難。

王國興批機制審批模糊促改善

 協助李誠良的工聯會候任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質疑社署審批傷殘津貼機制十分模糊,並存在灰色地帶。他說:「李現在無了一隻腳,現實是找不到工作,難道要另一隻腳都斷了,才叫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真是很無良。」王國興批評公立醫院的醫生在為病人評估傷殘的準則不一,李誠良的個案只屬冰山一角,將在新一屆立法會向有關事務委員會跟進事件。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回應,指審批傷殘津貼需按醫生的評估報告,證明申請人喪失100%的工作能力。發言人續說,社署已多次將李誠良的個案轉介予醫生重新評估,惟結果不符合嚴重殘疾定義,故不獲考慮發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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