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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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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虐打骾死 狠母囚56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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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兒案被告家姑(右)出庭聽審。

 【本報訊】內地女子來港誕下龍鳳胎,原本一家4口樂也融融,惟女兒自2歲起卻不斷遭母親虐打,至去年4歲半時因頭部受創而被麵包骾死,驗屍報告更發現其身上有逾60處新舊傷痕。年輕母親早前承認虐兒罪,法官怒斥她重男輕女,女童在短暫生命中遭虐打已成其生活一部分,下令重囚4年8個月。

 社會福利署對案件表示傷感,他們會繼續為涉案家庭提供協助,而遇害女童的孖生兄長現時則交由其祖父母照顧。被告張惠瑜(29歲)雖於求情信中表示希望能以社會服務令方式代替監禁,但她在被判囚時仍表現冷靜,更表明不會提出上訴。

求情指被告父母慣施體罰

 辯方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於廣州出生,於農村生活貧困,父母有4女1子,慣於對她施行體罰,後來兒子淹死,祖母企圖將她換「兒子」回家,使她重男輕女的觀念根深柢固。她於16歲輟學後曾當女工和侍應,後來盲婚啞嫁到港,突然懷有身孕,誕下龍鳳胎,更是悲劇的開始,一家4口跟家公、家姑及叔仔住在僅150呎的單位,被告又經常給家公及家姑責罵,致她精神長期受壓。

龍鳳胎兄交祖父母照顧

 辯方律師續指出,被告患有產後抑鬱,缺乏照顧孩童的技巧,加上女兒曾被老師指過度活躍,性格比較好動,令被告情緒失控,再者,被告不太可能會再誕下孩子,其行為並沒有對社會造成危機,希望法官輕判。辯方律師又表示,法庭於去年11月頒下兒童保護令,社工於去年4月後便沒有再進行家訪。

 高院法官邵煒德指,女童於短暫生命中大部分時間遭人嚴重虐待,以「體無完膚」來形容女童絕不誇張。然而,法官注意到在社署嚴密監管下,被告對女兒的虐待減少,惟監管完畢後,被告便故態復萌,更將行動升級,可見被告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為。法官又表示理解被告有不愉快的童年,但絕不能成為把女兒虐打致死的藉口。

女童頭受重擊出血致窒息

 控方案情指,去年7月30日,被告報警指4歲大女兒盧鳳盈於吃麵包時窒息,救護員到場後發現女兒面帶灰藍,嘴角流血,身上有多處傷痕,經搶救後證實不治。

 法醫官其後檢驗屍體,裁定女童死因為頭部受到重擊使腦膜下出血,在吞嚥食物時影響氣管致窒息。

 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解釋當日女兒曾因腹瀉服食保濟丸,後來她給女兒吃麵包,未幾發現她打瞌睡,便扯她的頭髮示意她不要睡,女兒於是快速咀嚼,她又手推女兒的肩膀,使其頭部撼到後面的鐵架,失去平衡跌倒地上,突呼吸困難,嘴角流血。她感到驚慌,捉緊女兒的雙手,並給女兒喝水。被告又指女兒較頑皮,與哥哥玩耍時亦偶有碰撞,她又指於案發前的5、6天,女兒因不聽教,她以衣架打她的頭,後來女兒躲避洗手盆下,當站起來時便撼到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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