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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資料相片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代表一名私人司機入稟控告其前僱主,指對方在司機中風康復後,無故將他調職,不久更以他不勝任新職位為由將他解僱。現指前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對方道歉及作出賠償。
中風康復遭調職後解僱
原訴人李達祥(譯音),答辯人為田島刺繡機械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自04年起受聘於答辯人,負責當田島行政總裁陳利聰(譯音)的司機。於05年11月,李在工作中突然中風,需送院治療及請病假。李直至06年4月康復復工。運輸署於06年2月已評估被告康復後有能力再駕駛私家車、輕型貨車等。
追討收入差額精神傷害
惟李指他復工後,被指派當內地工廠的管工,1個月後僱主更以他不勝任新職位為由將他解僱。現轉職的士司機的李,向答辯人追討被解僱至今共8萬3千元的收入差距損失、未來收入損失、精神傷害賠償等。
平機會昨日就事件發表聲明指出,由於這宗可能是香港僱傭範疇的殘疾歧視個案,該會為該個案提供法律協助,並希望藉此提醒僱主需要採取步驟,防止在工作間的殘疾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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