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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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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務員新規 上班化妝將受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20]

 成都龍泉驛區日前推行一系列新規,其中公務員若在上班時間梳妝打扮,將被界定為六級「服務行為事故」,工作人員和其所在單位都將受到處罰。

試行1個月 請教授培訓

 所謂「服務行為事故」,是指公務員在日常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影響行政效能。行為事故按程度分為六級,其中六級為最輕、一級為最重。若公務員工作時間內在大廳抽煙、看報紙等屬於「六級服務行為事故」,當事人將被「提醒」;如與群眾發生肢體衝突,則屬於「一級服務行為事故」,當事人將被退回原單位,扣獎金200元等。與此同時,該工作人員所在單位也將受到扣分的處罰。

 據悉,違規處罰方式分為行政措施、考核措施和經濟措施三種,行政措施針對相應的事故等級分為提醒、警告、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誡勉談話、退回原單位,經濟處罰從10元至200元不等。該新規將試行一個月,讓大家先熟悉和適應相關規定。日前,區政府還專門邀請四川大學教授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  ■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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