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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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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求最低工資立法 長遠建集體談判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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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會新人黃國健希望在新一屆立會任期內落實最低工資立法,並促進欠薪刑事化,長遠目標則是推動設立3層架構的勞工集體談判權。

 身為關注基層勞工的「代言人」,黃國健希望可以在新一屆議會任期內落實最低工資立法,並促進欠薪刑事化,長遠而言則推動3層架構的勞工集體談判權設立。

 他解釋,要改變「資強勞弱」的現況,最低工資立法只是第一步,長遠則應按照香港實際情況,發展有香港特色的集體談判權:建議設立3層架構集體談判模式,包括類似「勞僱會」的「中央層級層面」、「行業集體談判」以及「企業集體談判」。雖然集體談判權未必能在4年任期內立法,他仍希望可在任期內推動建立由政府牽頭、社會成立研究集體談判權法例的組織,開始商討有關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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