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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19日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女法警一早就守候在法院門口。但吳淑珍再次「請假」未到。 中新社
【本報訊】綜合報道:台北地方法院19日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再度請假不出庭,連她的3名律師也請假未出庭,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準備程序」終結,直接進入「審理程序」。法院發言人指出,吳淑珍當天不出庭,等於是放棄自己在準備程序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未來進入審理庭後,庭訊怎麼走,吳淑珍都不可以有意見。
合議庭並決定在下次庭期時,傳喚在此案中提供發票核銷的扁家人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和蒂芬妮中山店的女店員崔斌芬出庭說明案情。屆時如果吳淑珍又請假,就得讓自己的兒女上法庭面對法官。
檢方曾申拘提扁嫂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19日上午傳喚吳淑珍出庭。但吳淑珍在16日先是遞出刑事陳明狀,被法官拒絕之後,18日晚間又突然透過律師遞出請假狀,理由是吳淑珍出庭恐危及生命,不適於出庭。
對於吳淑珍19日第17次請假,遲遲不肯出庭說明白,公訴檢察官19日當庭表示,吳淑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請求法院依法拘提。據指出,引起檢方最大不滿的理由,在於准假與否之前,吳淑珍的3名委任律師也未到庭,檢方對於吳淑珍方面藐視法庭至極不滿,因此提議採取拘提的步驟。但合議庭直接結束準備程序,讓吳淑珍的部分直接進入審理,技巧性避開拘提吳淑珍與否的爭議。
由於合議庭法官沒依照檢察官請示,立即依法拘提吳淑珍,備受外界批評,看起來好像法官屈服給吳淑珍。對此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吳淑珍不到庭等於放棄為自己辯護權利,日後直接召開審理庭,她也不能有任何意見。審判長蔡守訓則表示,合議庭將考量刑事訴訟法的各種規定,命吳淑珍到庭。
下次出庭將審扁一家
另一方面,審判長蔡守訓裁示另訂吳淑珍下次的審理日期時,同意檢方傳喚陳水扁子女等4名證人,並裁定下次審理時先以證人身份傳喚陳致中及趙建銘,陳幸妤及崔斌芬則是再下一波傳喚對象,使得扁家人全都得因為「國務費」案而上法院。
台灣傳媒認為,這一招殺得吳淑珍措手不及,因為下次開庭,如果吳淑珍又像往常一樣打算請假,就得讓自己的兒子、女兒上法庭面對法官。而陳致中、陳幸妤又不能用身體不好的借口來請假,下次開庭去或不去,對吳淑珍來說可能是個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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