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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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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台灣居民 參加內地司法考試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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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前「法務部長」廖正豪之女廖尉均坦言大陸司考科目確實太多。 本報記者林舒婕 攝

 【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林舒婕20日電】全國37萬考生20日共赴國家司法考試,其中818名台灣居民首度參加「神州第一考」引起各方關注,國台辦、司法部派出領導小組在廈門、深圳兩個特設考點巡查。司法部法制司司長杜春巡視廈門考點時透露,司法部已經著手擬定台灣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預計12月前出台。

 杜春表示,參照港澳居民的相關規定,台灣居民在大陸進行律師執業必須符合四項基本條件:取得大陸法律執業資格;符合律師法規定的其他條件;正式申請執業前,需在大陸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並考察合格。

執業僅限非訴訟事務

 對台胞最關心的執業範圍問題,杜春表示,初步僅限於從事法律顧問、代理、諮詢、代書等內地非訴訟法律服務,未來是否放寬到訴訟業務,將根據實際情況做修訂。

 據記者了解,本次參考台灣考生中近半為島內職業律師,執業經驗和專業水平已經有很深的積累。根據辦法,這部分考生即便通過司法考試,也必須進行一年實習,對此杜春解釋說,一年的實習期對台灣居民熟悉大陸法律法規和實務操作是非常重要的,司法部短期之內並不打算放寬規定。

 據悉,除了在大陸工作學習的230名台灣居民外,還有588位台灣居民從島內直接報名。此外,參加本次司法考試的還有329名香港居民和49位澳門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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