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雄.
本月初參加了一個「文化藝術界座談會」,座談會的討論題目之一是「本港的文化藝術界包括哪些行業?就每個行業,包括哪些職位?」所謂「行業」,根據本地稅務條例第二條的闡釋,「行業」即英文的「Trade」, 主事者經營業務,從中獲利;我把定義擴闊一些,「行業」的從業員能提供服務,賺取生活。以現時本地舞台表演藝術的情況來說,大概只有粵劇才符合資格。要知道本地粵劇提供哪些職位,有多少從業員,絕對不是難事,只要向香港八和會館查詢便可;反而,另一個讓部分粵劇從業員賺取更多收入的「曲藝社」,就缺乏統計數據,連有多少間也不知道,遑論要計算有多少的從業員和市值。
曾經有戲曲刊物的文章提過「未經正式統計,本港已有二千多間曲藝社」(《戲曲之旅》2005年4月第37期《郭鳳女、李天弼暢談曲藝》),根據我個人的經驗,每間曲藝社的導師和樂師約十六人,如果以二千多間推算,則收薪的工作人員高達三萬二千;但實際上沒可能有這個數目,很多曲藝社只是「有名無實」,導師和樂師也會同時效力多間曲藝社。最近,我在網上搜尋曲藝社的資料,在《深圳商報》的網站找到一篇2006年6月26日刊登題為《羅湖63餘家粵劇社市場過億》的專題報道,內容很有參考價值。
粵劇迷紛往深圳學戲
文章提到在羅湖口岸周邊,這樣的共有63家既可教客人唱粵曲、也可為客人伴唱的粵劇曲藝社,每天吸引香港的粵劇迷蜂擁而至。羅湖區文化局市場科科長羅桂華介紹,到深圳的粵劇迷全年可達30萬人次,消費超億元,使之成為全國獨有的粵劇集市和粵劇樂園。當地的曲藝社每天兩段營業時間,一般是下午一點到五點、六點到十點。白天場一般是包場,幾個人一起包一場,每場四個小時,收費一千至二千元。沒有包場的時候就接待散場,散場按曲計算,一般一小時唱兩首。一首收費一百元。客人都是結伴而來,有的一個月來一次,有的一周兩周來一次。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人更多些。其中三十家每月大致穩定地有五十場包場,再加上大概五天的散場,收入相當可觀。
到那裡「操曲」的客人,除粵曲發燒友外,還有專業做大戲的名角和「閨秀唱家」。現時香港一些粵劇會所或場館,唱一首粵曲要花四百港元,即深圳的四倍,如果把那裡63家曲藝社搬來香港,便變成四億元消費了。但深港兩地曲藝社的運作模式不盡相同,以我的推想,全港約有三百個活躍的曲藝社,每星期包場兩次,每次消費六至八千元,全年消費額約為二億零五千元的消費,至於曲藝社主辦演唱會、出鐳射碟等其它消費還未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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