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鑑於黑工非法在港工作嚴重,並不時發生涉及黑工的工業意外,勞工處今年曾針對1宗內地黑工在港工作期間死亡都可獲合理賠償的判例,研究多個方案,以防黑工可按例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索償,引發追索潮,正考慮按黑工的原居地收入計算賠償。據悉,現時正有5至6宗黑工賠償個案「排緊隊」向法院排期申請解決,每宗要求索償30至40萬元。
擬按黑工原居地收入計算
消息稱,政府曾考慮修例把黑工摒除在保障範圍外,但因可能抵觸《人權法》或引發司法覆核而擱置。當局正考慮按黑工原居地收入計算賠償,以免黑工可獲以香港收入計算的巨額賠償;但這樣計算有相當困難,舉例說黑工在當地做農民,在證明及計算收入時有難度,而如果黑工從內地去新加坡,一段時間後再來港,在計算收入時會存有疑問。
交中期報告 未有時間表
消息人士表示,現階段會繼續研究並把中期報告提交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審理,暫未有時間表。黑工賠償案例源於去年的法庭裁決,從內地來港當黑工的廖漢強,2002年來港以月薪3,500元任搭棚工,但墮樓身亡,法庭去年裁定廖的遺孀索償得直,須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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