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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師的語文水平備受社會重視,教育局日前向全港中小學發出通函,介紹本年度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基準試)的安排,郵遞申請及親身報名分別即日及在下星期一開始。當局亦特別提醒,所有新近聘用/調派任教英文或普通話科的常額教師,以及正在任教語文科的非常額教師,均應報考基準試以達到相關要求。
本年度的英文及普通話科基準試多張考卷將於09年2月舉行,而課堂語言運用一卷則會在08年12月至09年4月初進行。教育局通函提醒,基準試會於即日起至10月3日接受郵遞申請,而親身報名者則需要在9月29日至10月17日間提交。教育局及考評局將於11月15日,為參加基準試的人士舉辦講座,讓其了解考卷的評核要求及安排,及介紹準備評核時應當注意的事項。如對基準試的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與考評局聯絡,電話:3628 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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