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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林淑儀)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圖)昨表示,市場上有關東亞銀行的傳言是全無根據的,該行財政仍然十分穩健。但有關東亞銀行財務不穩的傳言,周一已傳遍討論區和手機網絡,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獲銀行報案後接手調查,警方指現階段無證據顯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法律界人士指出,任何人以電話或網絡發布虛假及惡意的訊息,倘被警方證實發布者有付諸行動且存有犯罪意圖,便須負上刑責。
任總:東亞財務穩健
任志剛表示,東亞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達14%,高於8%的最低要求,至於流動資金達40%,亦同樣高於法定的25%。他指出,當局對於本港銀行流動資金已有保障機制,包括貼現窗及最後貸款者,而當局亦樂意為東亞提供流動資金,但現時該行仍未需金管局協助。
他又指,雖然過去幾日外圍有很多消息「風大雨大」,但本港銀行體系仍然健全,並呼籲市民應保持冷靜,及不應「自亂陣腳」。同時,本港設有存款保障制度,10萬元以下的存款可獲得足額賠償,市民利益受到保障。
警方發言人則表示,任何人如發放虛假消信息,已觸犯電訊條例。
警方指,現階段無證據顯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相信並非惡作劇,而是有人惡意散布謠言。但警方強調,會繼續與各銀行及金管局緊密合作,呼籲小存戶冷靜。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簡易治罪條例,觸犯「電訊條例」,一經定罪可被判監2年;經「簡易治罪條例」20條定罪,可以被判罰款1,000元及入獄2個月;但以訛傳訛地傳播這些訊息則不會干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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