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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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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婦拒分手 天橋圖自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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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箍煲不遂揚言縱火自焚的女子送院。

 【本報訊】黃大仙一名風流點心師傅被髮妻揭發偷情釀離婚收場後,與情婦雙宿雙棲期間又另結新歡,與失婚女同事打得火熱,月前東窗事發竟獲情婦「體諒」,准他每周偷歡1次。風流漢感慚愧,遂給數萬元與新歡分手,但癡情新歡拒絕,要人不要錢,昨攜分手費和天拿水,在事主工作的酒樓外天橋揚言自焚險釀悲劇,事後須送院治理。

 該名風流漢姓葉,42歲,已婚育有一名16歲女兒,在黃大仙中心一間酒樓任職點心師傅;聲稱要自焚婦人姓鄧,38歲,她為過埠新娘,新移民嫁給港夫,約一年多前與夫分居,鄧原與葉在同一酒樓任職,最近才離職。

酒樓孽緣 風流漢享齊人福

 警方消息稱,雖然葉是有婦之夫,但是風流成性,約10年前瞞妻與一名情婦同居,享受齊人之福。至3年前終於東窗事發,葉妻知道有第三者,遂與夫離婚,女兒隨母親居住,而葉與情婦名正言順雙宿雙棲。

 消息稱,約1年多前,葉的姓鄧女同事因感情問題與港夫鬧分居,葉安慰鄧婦,開始往來結上不解情緣,葉周旋在情婦與新歡之間,再享齊人之福。由於一段酒樓孽緣,成為同事和茶客的熱門話題,鄧婦離職。

 葉另結新歡之事終於東窗事發,個多月前,葉的同居情婦知道有第三者後啞忍,亦許他每周見對方一次。可是至最近,對方要求每周變聚兩日,葉為此決意與其分手,盡取數萬元積蓄作分手費給鄧婦,鄧婦黯然接受。

新歡要人不要錢險釀悲劇

 消息稱,鄧婦經歷兩次感情創傷,大為沮喪,昨晨約11時情緒激動,到銀行取出數萬元分手費,另到五金店購買一支天拿水,並致電舊同事,查知葉正在龍翔道黃大仙中心的酒樓當班,遂前往該酒樓箍煲,並揚言會自焚。

 葉得知鄧婦正趕來,連忙跑到酒樓外行人天橋攔截,鄧婦當場擲還數萬元分手費,揚言淋天拿水自焚作威脅。雙方發生爭執,混亂中葉搶過天拿水,但鄧婦情緒激動大吵大鬧,葉勸解無效報警求助,警方和救護員到場將鄧婦制服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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