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育有7歲子的已婚男子,潛入商場女廁格內偷窺女士如廁,卻被一名母親撞見他站在坐廁上專心窺望隔鄰的廁格,即時求救報警。瞥伯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被判囚1星期。
被判擾亂秩序行為
身材矮小的被告馮家麒(28歲),報稱於餐室的水吧工作。昨承認於本年9月26日,躲藏於新蒲崗廣場3樓女廁的一個廁格內,居高臨下望向隔鄰的廁格,而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辯方求情指,已婚的被告與太太同於餐室工作,其任職的水吧工作收入穩定,每月薪酬約為6千元,妻子則為侍應,兩人已育有一名7歲兒子,被告承諾不會再犯,懇求法官考慮判處緩刑,卻遭拒絕。
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與女兒到上址商場逛街,其間到3樓廁所欲如廁,卻見三格廁所中有兩格看似已被佔用,遂走到另一個廁格,豈料一推開門,驚見被告站在坐廁上,從上方往下望向隔鄰的廁格。事主大驚,即時衝出女廁求助。待事主得一名商場助理經理陪同往事發地點,碰上正離開的被告,即時將他逮獲。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入女廁只想找女友。警方調查閉路電視片段,得悉被告在涉案女廁逗留僅僅兩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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