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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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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闖孫公宅 判60小時社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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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毛」梁國雄被判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離開法院。

 【本報訊】關注公屋租金示威者被控於去年6月,在當時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居所外非法集結案,有份參與示威的候任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其助理被判社會服務令,其餘4人判守行為令。審理案件廿多天的裁判官在判刑後,引用美國電影《暴雨驕陽》寄語6名被告「大膽有時,審慎有時,抗爭都需要理智,力敵外都要智取」。

 裁判官林嘉欣指,社會需要有人走在前爭取應得權利,當中過程法庭不會干預但大原則必須合法,電影《暴雨驕陽》中男教師以非傳統方法教導學生,最後學生欲挑戰政策,教師便回應「將生命精髓吸吮出來,不代表需要啃骨,大膽有時……力敵外都要智取」。長毛在庭外多謝忠告,但稱「一向智取力敵……被顛倒既野要有力量才可重生」,亦未知「有冇錢上訴」。

長毛未知「有冇錢上訴」

 6名被定罪的被告依次為區國權、李世鴻、張文慧、梁國雄、鄭駿唯及洪啟東(年齡分別21至51歲),首及第4被告被判6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4人就被判以2千元守行為1年半。林官在判刑中指,梁國雄是始作俑者,其助理區國權當時以打欖球形式用肩撞向警方,所以兩人的刑責最大,故判予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6月3日,各被告到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現為教育局局長)居住的跑馬地菽園新台寓所外的私人屋苑範圍示威期間,擅自衝入屋苑,期間有人毆打警員,3名警員遇襲受傷。6人經審訊後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襲警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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