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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稅務大樓4樓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昨早發生縱火案,警方拘捕一名涉案男子,暫時未知其犯案動機。然而,無論涉嫌縱火者出於甚麼原因,其危害公眾生命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殘暴行為,都必須受到嚴厲譴責和法律制裁。此案雖無造成人員傷亡,但有關政府部門多次受到縱火和自焚行為衝擊,說明政府辦公大樓存在不可忽視的風險,其保安、滅火、應變和人流疏導的工作和設施,必須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縱火狂徒行動迅速,全程不到一分鐘已點火逃離。所幸自動灑水系統及時啟動,消防員亦迅速疏散逾200名職員和在場市民,避免了市民或職員受傷。警方根據線索積極追查疑匪,並呼籲市民提供資料。及後不到6小時,警方就根據醫生通知,於屯門醫院拘捕一名懷疑與縱火案有關的中年男子。整個過程中,消防員、警方行動高效,值得讚賞。通知駐院警員的醫生和一度窮追縱火狂徒的市民,亦為履行公民義務樹立了榜樣。
毗鄰灣仔稅務大樓的入境處大樓,8年前曾發生過2死40多人傷的縱火慘劇。此外,2004年1月,一名領取綜援男子,疑多次追討過去4個月的傷殘津貼被拒,闖進社署淋天拿水企圖放火,經談判專家規勸才未點火。這些都說明政府辦公大樓存在的風險不可忽視。化解有關風險,一方面要加強保安和應變措施,另一方面要防患於未然。有關政府部門發生的縱火案,一般事前都有蛛絲馬跡。如此次涉嫌縱火被捕男子,現場消息稱其較早前到商業登記署申請店舖商業登記,其間疑與職員發生過爭執,有人悻然離去。今次縱火案是否與此有關,尚待調查,但政府職員在秉公辦事之際,應更加注意工作態度與方式,亦要注意跟進求助人多次被拒後的善後工作,避免矛盾激化。(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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