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扁下屬紛被捕 被告增至9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04]
放大圖片

 ■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改列被告聲押,並移送北檢。 網上圖片

 【本報訊】綜合報道:台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3日上午以被告身份傳訊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檢方認定,林德訓在該案中是陳水扁的貪污共犯,當庭諭令逮捕林德訓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德訓是「國務費」和洗錢案中的第9名被告,同時也是繼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吳淑珍友人蔡銘哲之後,第3名被聲押的陳水扁親信。

扁辦主任林德訓遭聲押

 台灣傳媒根據檢方偵辦弊案「先外圍後核心」的慣性,推斷林德訓被聲押後,未來陳水扁被羈押的可能性大增。例如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瑞都弊案時,先聲押充當「白手套」的正暐公司負責人李明哲,趁勢再聲押前國民黨大掌柜劉泰英;台灣土地開發公司內線交易案爆發,檢方接連聲押共犯國票前董事蔡清文、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後,最後聲押主嫌扁婿趙建銘。

 林德訓3日一大早進入特偵組接受調查,偵訊時間近3個小時,中午檢方認為他涉及侵佔公有財物(可判10年以上)及假藉職務詐取財物罪(7年以上),而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無憑證下簽批機要費

 特偵組日前同步約談馬永成、林德訓、扁辦秘書陳心怡,釐清三人之間的權責關係與法律責任,發現由陳鎮慧支領的「國務機要費」,都是由林德訓在領據上簽字,但毫無憑證可參考,而陳水扁透過林德訓經手的費用總和,超過新台幣1億元以上。檢方認為,林德訓將扁家人的私人費用,簽據領用「國務機要費」,違反公款公用的原則,也屬貪污共犯,決定將他改列被告。林德訓到案辯稱領款作業是由陳水扁授意,但仍難逃法律責任。

 陳水扁家族涉及貪污「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先前列為被告的包括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以及吳淑珍友人蔡銘哲與蔡銘杰等8人,今天加上林德訓,使得被告增為9人。其中陳鎮慧、蔡銘哲及林德訓分別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