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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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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掀新土改 重農理念3突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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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越山9日電】為期4日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今天起在北京召開,會議將重點審議《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因此外界將它視為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農村的又一項重大變革。此間專家指出,今次三中全會關於「三農」的《決定》將成為未來一個時期推進中國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性文件,關乎未來中國發展進程。中央黨校著名經濟學教授、「三農」研究中心主任徐祥臨表示,統一全黨、全社會對「『三農』工作為重中之重」的認識,將是三中全會的最大看點。

 徐祥臨今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十七屆三中全會不可能對「三農」發展作出「事無鉅細」的規定,但它會制定出「農民受益、農業發展、農村進步」的方針政策。

予農以惠 司法金融齊參與

 他表示,近時期來,中央領導集體在重農思想上的突破和創新突出地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把農業的基礎地位和農村、農民的首要地位提高到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二是從重農業生產轉向重農業、農村、農民全面發展,城市和農村統籌發展,當前和今後可持續發展;三是從重物轉為重人,重農民的利益和權利。簡單地說,新重農思想的內涵主要是重發展、重農民的利益、重制度和體制的改革。

 他進而表示,隨著科學發展觀在內地學習的深入和提速,對於「『三農』為重中之重」的認識將不會停留在嘴頭上,而會落實到行動上。司法、教育、衛生、金融等系統,均須「實打實」地「予農以惠」。包括對農民工進城,各部門、各單位均不得再歧視,在就業、子女上學、醫療保障等方面予以市民待遇。而農村與城市的差距也將逐步縮小,在公共設施以及服務等方面實現城鄉一體,共同發展。

土地流轉 料借助合作社形式

 土地流轉目前已成為外界紛紛關注的焦點,徐祥臨教授認為,土地流轉的目的在於擴大農業經營規模,發展現代農業。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鼓勵有能力徹底脫離農業的農民放棄土地和宅基地,這是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最重要的條件;二是農戶之間實行轉包承租,但這類土地流轉難以穩定,不利於長期穩定的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因此,未來一項重要的土地流轉形式將是發展農民合作社,農民的農業經營活動主要依靠此來完成,這是世界發達國家的重要經驗,也被國內很多地區的實踐所證明,胡錦濤總書記日前在安徽視察時也鼓勵農民組織起來發展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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