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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9日電】一個不滿周歲的兒童,懷疑因服用三鹿奶粉而令左右兩腎都患上腎結石。日前,小孩父母一紙訴狀遞到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狀告三鹿集團和中國奶業協會,要求兩者賠償各種費用共計90萬元。廣州中院收下了訴狀及相關材料,但表示是否予以立案尚需仔細研究。據了解,這是廣東首宗因毒奶粉事件而將三鹿集團訴至法院的案件。
據了解,本案的受害人張卓宇自2007年出生後,一直服用三鹿牌慧幼嬰幼兒配方奶粉。他爸爸張秀文說:「因為當時大家都說三鹿是最好的,所以我們打定主意省吃儉用也要買正牌!」
2008年3月,張卓宇在服用奶粉4個月左右,出現了不明原因的發燒、嘔吐等現象。7月12日,張卓宇尿量明顯減少,經東莞當地醫院檢查發現,嬰兒患雙腎多發性結石,左腎門結石並腎積水,右輸尿管下端結石梗阻並腎積水。由於病情嚴重,嬰兒被轉到廣州的醫院求醫。從檢查到住院手術,張秀文前後花了約4萬元,其中很大部分都是他跟親戚朋友借的。
據張秀文介紹,張卓宇是廣東省衛生廳發現並確定的廣東省第一宗三鹿奶粉受害人。由於不知道疾病是三鹿奶粉導致,張卓宇在廣州住院治療期間,父母仍繼續給他服食三鹿奶粉。
不知病因 住院仍飲毒奶
在張卓宇案的民事訴訟狀中,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列為第一被告,而中國奶業協會則被列為第二被告。
訴狀中稱,由前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為副理事長的奶業協會,對協會成員的經營行為應當約束。起訴書要求兩被告賠償張卓宇醫療費等共計15萬元及精神賠償金30萬元,同時要求三鹿集團向張卓宇支付「懲罰性賠償金」45萬元。
法院破例 收下訴狀材料
8日下午,張卓宇的訴狀送到廣州中院,廣州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法律關於管轄權的規定,此類索賠金額不到5000萬元的民事案件,不屬於中院管轄範圍,中院是不予立案的。但考慮到三鹿奶粉事件的影響範圍非常大,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了重大損害,我們決定先把訴狀和有關材料收下,然後通過仔細研究再決定是否予以立案。」
10666結石兒 現住院留醫
另據中國衛生部通報,截至10月8日,全國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個別問題奶粉住院治療的嬰幼兒還有10666名;累計已康復出院36144名。據了解,近日新增的確診和入院人數出現明顯下降,入院人數大大少於出院人數。同時,較重症狀嬰幼兒的數量也大幅下降,9月21日有較重症狀的嬰幼兒104人,10月8日有較重症狀的嬰幼兒8人。據悉,9月份以來,經醫療機構治療,未出現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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