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名香港港威酒店職員被控於2005年中至07年1月,串謀接受「上海洋服」的佣金,以介紹酒店賓客光顧該洋服店。4人早前承認各一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昨各被判即時入獄2個月,並須向酒店賠償收受的1千元賄款。4名被告為黃慶章(60歲)、鄭志昭(59歲)、梁兆豪(45歲)和楊永威(32歲),分別為酒店客務關係員和行李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