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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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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旅客購物金暉旅遊罰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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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順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內地旅客派發的行程資料,沒有包含旅遊業議會的查詢電話,被議會裁定違規。

 【本報訊】再有旅行社因強迫旅客購物受罰。香港旅遊業議會昨日公布,上月有兩間旅行社涉嫌違反服務守則,其中,「金暉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強迫一批參加「負團費」訪港團的內地旅客購物,如旅客不從,便要收取額外費用。議會認為,該旅行社未能確保導遊遵守《導遊作業守則》,更收取旅客額外費用,因而裁定投訴成立,有關旅行社被罰款,而導遊亦遭書面警告。

 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的網上資料顯示,兩間違規的旅行社分別為「金順旅行社有限公司」及「金暉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已於上月24日遭旅遊業議會內地來港旅行團規條委員會,裁定罰款及發出處分通知。

若不購物要額外收費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金順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內地旅客派發的行程資料,沒有包含議會的查詢電話,違反了議會的規定;「金暉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則因導遊要求內地旅客進店內購物,若旅客不從,便要求索取額外費用,最後遭到旅客投訴,該旅行社由於未能確保導遊遵守《導遊作業守則》,而且向來港旅客收取額外費用,因此違規。

金順未印議會電話受罰

 據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仍有不少內地訪港團是「負團費」,意思是旅行社安排的食宿交通均是「蝕本價」,旅客只需付出低廉的團費便可來港旅遊,但旅行社會安排旅客到指定商店購物,再從中抽佣以平衡利潤。一旦旅客不願購物,便需繳付千多元的額外費用,彌補旅行社損失。「這些是購物團,團費超平,但講明旅客必須購物。」除強迫旅客購物,該消息人士認為,「金暉」另一個「罪名」是有關導遊違反程序,向旅客徵收額外收費,「正常情況下,就算收錢,都係領隊處理才恰當。」

董耀中:若再犯會停牌

 同時,有兩名導遊被議會紀律處分,裁定一名姓方的導遊及一名姓孫的導遊,違反專業操守。據悉,方姓導遊便是「金暉」要求收取旅客額外收費的導遊;後者則因服務態度欠佳,及言行有欠謹慎被投訴。兩人均被發出書面警告。

 董耀中認為,該兩名導遊的違規性質輕微,「下次再犯先會停牌。」至於旅行社方面,他稱初次違規最高罰款額為5萬元,第2次違規罰款10萬元,第3次違規罰款20萬元,議會會將違規旅行社的名稱、違反的規例及違規原因,於網站刊登一個月,以收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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