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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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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上學要簽「生死狀」惹爭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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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教體局向全縣師生印發了《中小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見圖),要求家長簽字。大多數家長和學生認為《協議書》的內容有問題,校方有推脫責任之嫌,部分家長將之視為「生死狀」而拒簽。

家長憂學生有事 校方卸責

 一家長表示,「《協議書》第九條中指,『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學校有監管的義務,我擔心這是學校玩的花招,孩子如果真出了事,他們就拿這個來壓我們。」

 家長不簽字,學生能「過關」嗎?有的學生說:「沒事,老師不咋管」。有的則說:「學校說了,不簽字,以後出啥事學校就不管了」。還有的說:「不簽字老師不讓上課,還罰站」。

 原陽縣教體局安全辦主任宋玉華說,「我們的初衷是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宋玉華說,參照有關規定並結合自己經驗,「廣泛徵求上級、同行、教師和學生家長的意見,仔細推敲起草了這份《協議書》,唯獨沒有請法學方面的專家過目」。

局方:協議只為宣傳教育

 「請家長放心,如果家長不簽字,也不會影響孩子上學,下發《協議書》主要是對家長起到宣傳教育作用,督促他們重視孩子的安全教育。」原陽縣教體局副局長袁彰林表示,如果以《協議書》的名義下發存在不妥,可以更名為《告知書》。

 「法律文書是極其嚴謹的,這種《協議書》的出台,不論其目的如何都值得商榷。」鄭州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史向東說,「比如《協議書》第九條,其外延界定很不清晰,如果學生真在學校出了事,恐怕責任劃分不會這麼簡單。」他表示,家長簽訂這樣的所謂《協議書》,不具備任何法律效用。  ■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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