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中年婦,涉嫌草菅人命,本年3月到內地領養一名初生女嬰,竟於本月涉嫌將11個月大養女倒吊,將她的頭部撞地至少5次受傷昏迷,養女送院後,留醫深切治療部昏迷至今。婦人昨於九龍城法院被控一項虐兒罪,暫毋須答辯,還柙至下月6日再訊,以安排認人手續、警方調查及法律意見等,控方不排除或加控更嚴重罪名。
受害人養母的被告陳敏音(50歲),報稱無業,昨被控於本月13日,在旺角廣華街明成閣寓所內,虐待其11個月大養女。
女嬰頭重創 恐變植物人
控方昨於庭上指,被告於本年3月從內地將受害女嬰領養到港照顧,惟至本月13日,一名劉姓男子從被告寓所的窗戶看見,被告捉住受害女童的雙腳,將她「倒豎蔥」以頭部狠撞地面至少5次,其後又突然為受害女童進行急救,用布將她包裹帶離現場。受害女嬰至今仍昏迷,並在深切治療部觀察。
控方遂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安排涉案的劉姓男子進行認人手續,同時又索取受害女嬰的醫療報告,表示不排除於日後加控更嚴重的控罪。雖辯方曾以2千元現金提出擔保申請,卻遭裁判官拒絕,更表示不宜將案件押後太長,以盡快得知案件的進度。據悉受害女嬰受傷後情況危殆,醫院方面曾通知女童或有生命危險,恐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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