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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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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曼投資客與星展和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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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蔭權在答問大會上強調,當局提出的回購迷債建議,各銀行不能再拖。曾俊華(左三)也希望各銀行盡快答覆。本報記者潘達文 攝

 【本報訊】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要求銷售雷曼迷你債券的分銷銀行本周內就政府的回購方案表態,令一眾雷曼相關產品的投資者增加了追討的希望。有協助雷曼投資者的政黨昨日透露,有兩名於星展銀行購買雷曼相關產品(ELN)的投資者已與銀行達成和解,並撤消對銀行的投訴。兩名客戶的家屬表示滿意銀行的賠償,但不願透露具體金額。不過,星展銀行(香港)在回覆本報查詢時則強調,截至昨日為止,他們並沒有和任何客戶因銷售誤導達成任何和解。

 該2個達成和解的個案,分別涉及陳先生的84歲不認識文字的母親,及58歲患有40年精神病的哥哥。陳先生稱,其母及兄長為星展銀行的定期存款客戶,於06年及07年在銀行職員游說下購買了3份與雷曼有關的信貸相關可贖回債券,包括母親2份和哥哥1份,合共56萬元。

星展否認有就誤導達和解

 陳先生指,在簽約時,只得1個銷售職員在場,違反當局要求長者購買金融產品須有其他職員見證的指引,且對方亦明知其兄長患有精神病:「佢講明(有關債券P)保本、利率又高呀,3個月收1次息,到期又可拿回本金,(我媽媽)在這個情況之下,就簽了該份文件。其實我都親口問過當時經手的職員,對方承認,我這個哥哥是有問題的。」他認為,是次事件是當局監管不力,金管局規管銷售手法的指引亦未能起作用。

 不過,據接近銀行消息指,經初步了解該2個個案後,認為職員有跟從指引去進行銷售。

 陳先生不肯透露星展賠償多少,但滿意金額,「(雙方在)和平氣氛下解決,其實並沒有什麼說話講,總之佢(銀行)給予一個合理、我認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大家(達成)和解。」

簽約時僅1職員在場違指引

 星展銀行則回應稱,基於尊重客戶私隱,銀行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該行正採取積極的態度,與個別客戶進行跟進,並指投放額外資源,成立了「投資者關注中心」,由富經驗的銀行職員為有疑問的客戶提供解答。

 跟進該2宗個案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稱,稍後會向有關銀行了解會否向其他投資者作出賠償。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則說,該黨下周會提出3個個案,以誤導性陳述理據進行司法覆核,希望訂出一個案例,方便其他雷曼苦主進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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