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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對經營紙品廠的兄妹串謀以虛假的生意交易,成功向9家銀行取得總值3億6千萬元的信用狀後,把巨款用作投資股票和房地產,獲利後依時歸還款項給銀行,最終仍事敗。事件被揭發,兩兄妹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訛騙罪名,昨分別被判囚4年及3年4個月,及並下令不能出任公司董事分別6年及5年。
首被告鄭鏵光,37歲,是華光紙品廠有限公司的股東及董事;次被告為其胞妹鄭小蕙,29歲,是紙品廠的經理。
法官引述首被告背景報告指,他白手興家建立個人公司,擁有的公司曾錄得逾400萬的利潤,並曾擁有很多物業,月入逾30萬元,亦獨自購下價值6千萬的豪宅。
惟首被告已被頒令破產,失去其事業及所有物業,目前只居住於生活環境接近公屋的單位。法官認為這一切可以說是首被告一次艱難痛苦的教訓,不過話說回頭也是他貪心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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