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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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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終審維持死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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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佳乘坐的囚車駛出法院。 本報記者凌馨 攝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20日電】上海高級人民法院今日早上對楊佳殺死6名警察案作出終審裁決,維持一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在聽到這一結果時,楊佳低垂眼簾、面無表情。

楊聽判時做鬼臉

 終審合議庭認為,楊佳襲警「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且無法定從輕、減輕情節」,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量刑合理」,因此駁回上訴。歷時40分鐘的宣判過程中,楊佳幾乎全程保持著淡漠神情。在主審法官徐偉宣讀判決書、逐條批駁上訴理由時,他甚至不斷呶嘴、吐舌地做著鬼臉。

 終審判決書稱,兇器、現場錄像資料及楊佳襲警時的捅刺部位等大量證據,均表明楊佳在作案時存在主觀故意,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至於楊佳上訴時指稱上海市閘北區芷江西路派出所警員曾對其實施毆打一事,終審的調查結果是,「沒有證據表明民警曾對其實施毆打」。

楊父 冀刑前話別

 對於這一決定,楊佳自行聘請的辯護律師翟建表示「遺憾」。而楊佳的父親在得知死刑判決後,則表示「尊重法律」,「不準備怎麼辦了」。但他希望能在楊佳行刑前與其見上最後一面,並呼籲各界幫助尋找楊佳母親,「讓他媽跟他見一面」。

 終審判決後,上海市高院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覆核,然後才能執行死刑。去年內地有15%的死刑案件未獲核准。

 今年7月1日,北京男子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行兇,造成民警6死3傷、1名保安人員輕傷。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決楊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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