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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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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涉買「雷曼」 小組開會須申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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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乃威指自己購買50萬ELN產品。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明言)有報道指高調為雷曼苦主爭取和強烈要求立法會成立專責小組的部分立法會議員,本身亦有購買雷曼產品,有利益衝突之嫌。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假如有議員購買了雷曼相關產品,有需要在每次相關的小組會議開始前作利益申報,讓其他議員決定是否讓他參與會議。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亦指,徵詢過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後,認為議員持有相關投資產品應申報利益,但是否避席屬個人決定,其他議員不服,可動議表決要求涉嫌利益衝突的議員離場。

理想做法 不討論不投票

 被指為「雷曼苦主」之一、民主黨的甘乃威澄清,自己並沒有購買任何與雷曼相關的產品,而是購買了50萬由瑞銀發行,渣打銀行分銷的股票掛鉤票據的衍生產品(ELN),而目前其投資只剩下28%:「我不是雷曼苦主,只是今次金嘯海嘯下的苦主,對其他散戶的遭遇感同身受,故會繼續在議會內爭取,並會加入(調查)小組。」他又認為,若有議員購買了雷曼的相關產品,有需要申報利益,若只是討論有關銷售手法等,議員則毋須避席。

 譚耀宗則指,民建聯所有立法會議員均未持有雷曼相關產品,但認為持有相關產品的議員,為避嫌應作出申報,而最理想的做法是「不參加討論、不投票」。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則認為,若小組就涉及金錢利益的議題進行表決,持相關產品的議員應該避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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