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深水步新福運海鮮火鍋酒家女東,因拖欠員工8千元薪金,被判監2月准緩刑2年。圖為舊福運海鮮火鍋酒家外貌。 資料圖片
【本報訊】多次借「借屍還魂」方式經營,故意拖欠員工薪金的深水步福運海鮮火鍋酒家,繼綽號「老鼠平」曾潤平前經理早前被判緩刑後,其任職董事的妻子,因在原址經營新福運海鮮酒家並拖欠員工8千元薪酬,昨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年。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的丈夫為逃避債項,將酒家轉名,裁判官認同其夫角色相對嚴重,希望她不要再犯。
裁判官問及辯方為何仍開設新酒家時,被告童瑞瓊(36歲)的律師回應指,被告不想經營酒家的心血付諸流水,其夫曾潤平將酒家轉名,只是想暫時解決債項,因為部分供應商已不再賒數,需用現金找數,被告只是想繼續經營酒家才出此下策。律師續稱,被告05年從內地到港後,主力照顧一對年幼子女,返酒家工作只是在員工休息日子才幫手。
求情稱已感後悔 希望輕判
被告和丈夫在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已借貸115萬元,償還39萬元後,被告在丈夫提議下,將40萬元支薪給員工,其餘的金錢就納入營運基金。律師指被告已感後悔,重犯機會微,雖擁過期居留案底,但與案件不相同,希望輕判。
裁判官指事件嚴重,被告有機會被判即時監禁,但接納被告到港後不少事情均由其夫決定,被告雖有參與事件,但非最重要角色,加上案件令兩人關係轉差,故判予2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的傳票罪共入獄2個月、緩刑2年。
裁判官最終斥開設新酒家運作屬不智,雖然法庭不知道其出發點,但同意其夫的角色相對比較嚴重,希望她以後不要再犯。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1月19日至2月16日,身為由創忠有限公司經營的新福運海鮮酒家之董事兼大股東,沒有在工資到期日的7天內支付全部薪金。
被告丈夫認欠薪8月判刑
根據資料,被告丈夫曾潤平拖欠4名員工共5萬7千元的薪金,他承認4項欠薪票控,最終在8月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3年、罰款2萬元及繳付1萬4千元欠薪。其後勞工處發現,被告於舊酒樓結業當天,便在原址斥資百萬元開辦新福運酒家,且首月已告欠薪。
勞工處發言人歡迎有關裁決,並表示該裁決向公司董事或負責人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個人責任確保公司根據《僱傭條例》發放工資。
該發言人說:「這是本年第4宗僱主或公司負責人,因拖欠工資而被判監禁刑罰的個案,反映法庭越來越重視欠薪個案,僱主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