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4歲已婚巴士司機被告蘇華(見圖),涉於10年前非禮離婚女情婦的一對小女兒案,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昨日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待索閱被告背景及醫療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還柙看管。
官指事主供詞誠實可靠
法官裁決時表示,雖然案中事主對案發時間含糊不清,惟她對受侵犯的過程描述得清晰細緻,確信她的供詞誠實可靠。同時,法官不相信事主存心誣告被告,遂裁定被告罪成。控罪指,被告於1993年至98年間的某日,在寓所內非禮一名10歲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