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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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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假外判」 維護勞工權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2]

逾20名泰林電器外判工人,昨天同勞工處開會後表示,勞工處初步接受他們申請破欠基金,並已即時派發申請表供填寫,但仍要時間核實工人身份。泰林倒閉事件暴露許多行業以「假外判」形式聘用工人,藉此逃避向工人提供勞工福利的責任。對此,勞工處應盡速審查承包商及工人的資料,釐清外判工人與泰林的關係。若核實該批外判工人只為單一公司服務,泰林與他們確屬僱傭關係,受僱工人應獲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同時,政府宜檢討和修改勞工法例,堵塞漏洞,杜絕「假外判」,保障受僱工人權益。

部分泰林外判工人雖然沒有簽訂僱傭合約,但工作與泰林員工沒有分別,名義上是自僱人士,實質是「假外判」,他們與泰林員工一樣要入倉取貨、送貨和追收尾數。這批外判工人也覺得自己是泰林的員工。泰林清盤後,由於雙方在名義上沒有僱傭關係,他們未受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保障,難以追討欠薪,這對他們並不公平。

實際上,工人屬僱員或自僱人士,並非取決於職位名稱,而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工作範疇和報酬計算方法、生產工具及物料的擁有及提供、保險及稅務責任等。勞工處須盡快核實他們的資料,如實質存在僱傭關係,應可獲破欠基金發還欠薪。

現時愈來愈多行業利用外判形式聘用工人,包括建築、零售、飲食等,情況十分普遍。工會估計,本港約三分之一的打工仔,即超過100萬僱員屬「假外判」,數量十分驚人。在金融海嘯衝擊下,隨著公司倒閉潮洶湧而來,欠薪最難追討,受到打擊最大,馬上就手停口停的,就是這上百萬的「假外判」員工。政府須充分估計情況的嚴重性,加快對受影響工人僱傭關係的核實工作,並考慮加大對欠薪保障基金的注資,讓「假外判」員工受到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保障。

僱主以「假外判」逃避責任,包括勞工假期、強積金、醫療福利、代通知金、欠薪及遣散費等薪酬及福利支出,這暴露勞工法例存在巨大漏洞。政府應檢討外判制度和修改勞工法例,堵塞漏洞,並建立監管外判小組,加強保障勞工階層的權益。 (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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