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癡情男警員因前女友拒絕與他聯絡,於本年4月至5月間,向對方打出滋擾電話達300多次,最瘋狂時曾於10小時內致電她手提電話63次,男警早前承認5項不斷打電話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500元。
被告周啟賢(25歲),任職警員已有6年,月入2萬2千元,判刑後為逃避記者拍照,被告於法院內留連達3小時後不知所終。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於工餘時間進修和做社會服務,且可能因事件而受警隊內部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