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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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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科案「沉默被告」脫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4]

 【本報訊】兩名公司高層因收受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賄款以「唱好」股價,去年分別因收受利益罪名被判監23個月,兩人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指原審法官衡量證供時,錯誤引用案例的法律原則,對選擇不作供的兩名被告不公,故下令推翻定罪,兩人即時獲釋。

 涉案兩名被告,為美國運通前高級總監梁志華及匯盈證券前部門董事總經理翁家添,兩人於原審時選擇不作供自辯。原審法官麥健濤於裁決時,引用案例的法律原則,指兩人保持緘默令控方的案情更加可信,故裁定兩人罪成。至於黃創光於裁決當日潛逃後,至今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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