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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工代表賴小姐(中)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左)陪同下,向周大福代表遞交請願信,希望對方協助討回工人權益。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鐘錶零售企業宜進利集團正進行清盤,被解僱的百多名員工質疑臨時清盤人富理誠有限公司濫用宜進利資產,未有全數賠償員工的薪金、遣散費和代通知金等,惟富理誠昨澄清,根據法例計算員工應得的賠償金額約300至400萬元,非工會所指的逾千萬元,又重申已按法例,向員工發放能優先支付的最高賠償金。
富理誠執行董事江力行稱,受法院委託成為宜進利臨時清盤人,上周五向130名員工發解僱信,富理誠按《公司法》,優先向被遣散的員工發放約28,000元,當中包括欠薪(上限為8,000元)、代通知金(上限為2,000元)、遣散費(上限8,000元)和全數支付有薪假期。至於宜進利餘下的資產,員工需與其他沒有抵押的債權人分配。江力行續稱,作為臨時清盤人沒有賤賣宜進利予周大福,公司是按一般程序出售宜進利。
至於員工質疑富理誠沒派人看守內地廠房,令供應商強搶貨物。江力行稱,曾派2名職員到內地負責核數。惟內地供應商破壞法律,以職員為人質,又搶掠廠房物品,為確保員工安全才讓職員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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