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剛於上周六獲頒授榮譽勳章的荃灣及葵青漁民協會主席黃火,在去年籌辦一個慶祝香港回歸10周年的龍舟比賽時,使用一張購買救生衣的「假單」向區議會申請6千元費用,他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暫准保釋至11月10日,待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辯方求情被告事件無得益
剛受勳一日就留有案底的被告會否被褫奪名銜,禮賓處發言人表示,案件尚未完成法律程序,不予評論。辯方求情時表示,兼任天后廟委員的被告黃火(59歲),剛獲政府頒授榮譽勳章,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荃灣警署警長和廉政公署職員均曾寫信表揚他對社會的多年貢獻,他育有一子,並教兒子「便宜莫貪」,強調被告在事件中無得益,他因為文盲,事前不知要單據才能申報,始在一時疏忽和糊塗下犯案,而涉案款項全數存入協會賬戶,需3人聯署始可提款,龍舟教練亦確認有購入該批救生衣。另外,被告有直腸病,已做切除手術,其妻子更因丈夫惹上官非,再度中風,不良於行,需丈夫照顧。
向區會申報假收據6千元
案情指出,荃灣及葵青漁民協會於去年5月獲荃灣區議會邀請,參加一個於去年7月2日舉行的龍舟比賽,以慶祝香港回歸10周年。及後,被告向區議會遞交申請表申請3萬5千多元,包括30件共6千元的救生衣、保險、龍舟租金等不同費用,並附上一張購物的現金單據。至去年11月,荃灣區議會職員發現該張購買救生衣單據號碼,在開出單據的公司紀錄中已被取消,店舖負責人指有客人遺失單據,要求她補發,而該公司的救生衣每件賣120元。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在旺角的不同店舖購入這批救生衣,由於他當時無要求收據,無法向區議會申報費用,遂到一店舖要求店主另開發單據,他記得的救生衣價錢為每件120和140元,但他在「假單」中申報每件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