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28日報道: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審理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喬洪(見圖)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檢方指控稱:2000年底至2007年3月,喬洪利用擔任職務之便,為茅台酒公司供應商、廣告商、經銷商謀取利益。先後多次單獨或夥同其弟喬建華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442萬餘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此外,喬洪尚有折合人民幣84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庭審結束時,法庭宣佈,喬洪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