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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稅券的利息是參照3間發鈔銀行10萬元以下6個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作出修訂。圖為匯豐銀行。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林德芬)對於那些每月沒有餘錢的人,銀行或財務公司所推出的低息稅務貸款,確實頗吸引。不過,一旦未能實行清還債務的計劃,貸款金額不免會愈滾愈大。較審慎的理財態度,當然是撥備稅務開支,或購買儲稅券。
撥備稅務開支,即每月出糧後撥出最少10%至20%的薪金作稅務儲備,餘額才作消費。若沒有儲蓄習慣,不妨考慮以12個月為期的零存整付的儲蓄方法,或購買儲稅券。
可銀行自動轉帳等購買
「儲稅券」是一項儲蓄繳稅計劃,供納稅人儲蓄交稅之用,以助納稅人避免逾期交稅而被罰款。納稅人開設儲稅券帳戶後,便可透過「稅務易」、繳費靈,或銀行自動轉帳等購買。儲稅券的面額最少為300元及為50元的倍數。但要留意,如儲稅券並非用以清繳持有人本身的稅項,將不可獲得任何利息。
利息在繳稅時才獲支付
據稅務局公布,儲稅券的利息是參照3間發鈔銀行10萬元以下6個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作出修訂。由08年4月7日開始,儲稅券利率為年率0.4667%。一般儲稅券的利息要在持有人繳付稅項時才可獲支付,儲稅券的生息期最長為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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