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發生在該市的「7.2」爆炸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以爆炸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田開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田開友已提出要上訴。田開友因對強制拆除其違法建築不滿,於今年7月2日上午8時左右,駕駛拖有兩罐液化氣的三輪摩托車,點燃氣罐,致18名無辜幹部群眾受傷,其中3人重傷,房屋及車輛直接經濟損失26萬元人民幣。■本報駐湖南記者 王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