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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錯屋」事件的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吳文強(左),曾任《警訊》主持。 港台網頁圖片
【本報訊】警方毒品調查科聯同商業罪案調查科,兩年前某日往全港多處追緝販毒集團成員,凌晨2時在西貢相思灣村破門入屋搜查,豈料連環「爆錯」2個單位。其中一單位的3口家庭,昨入稟高院控告警務處長,指警方當日擅闖私人地方,要求賠償。
被撞傷左肩 妻女受驚嚇
原訴人黃家誠、其妻鄭玉娟(譯音)及其女兒,於入稟狀指於2006年4月28日凌晨2時,一家3口在相思灣村一間村屋內,突遭一隊便衣探員包括「殷Sir」及「吳Sir」闖入家中。原訴指警務處長容許該隊探員惡意及魯莽地闖入居所,要求法庭評估及下令警方作出懲罰性的賠償。
資料顯示,當晚的行動由警方毒品調查科主持,並邀請商業罪案調查科協助,曾任《警訊》主持的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吳文強,亦有參與「爆錯屋」的行動。
據悉,原訴人黃家誠事發時於無線電視任職排舞師,當晚在客廳觀看球賽,突見露台窗門有人影晃動,隨即有人破窗衝入屋內,另一批人亦破門而入。
原訴即衝入睡房躲避,並用一邊肩膊頂住房門,但仍被對方撞開房門,令他的左肩受傷,而妻女亦被驚醒大聲哭叫。探員表示懷疑他涉及毒品案件,但一直未有出示搜查令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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