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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燕卿(右)稱,消委會研究動用訴訟基金協助雷曼投資者向銀行追討賠償。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雷曼投資產品的投訴累積至4,025宗,該會總幹事劉燕卿批評,銀行處理迷你債券投訴時不夠積極,研究動用訴訟基金協助投資者向銀行追討賠償,倘敗訴投資者毋須繳付任何訴訟費;若勝訴,投資者須把索償金額的1至5成,退還予訴訟基金。
調解無果擬用訴訟基金助苦主
劉燕卿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截至前日共收到4,025宗有關雷曼投資產品的投訴,已將個案轉交金管局和證監會,又嘗試聯絡涉及的銀行進行和解,但銀行不夠積極處理投訴。
劉燕卿續稱,消委會會先就雷曼苦主的投訴個案和銀行進行調解,如果失敗,就會動用訴訟基金。她表示,由於訴訟基金以自負盈虧的形式運作,如果雷曼投資者向銀行提出的訴訟敗訴,他們毋須繳付任何費用。但如果投資者勝訴,投資者須要把索償金額的1至5成退還予訴訟基金。
東亞否認提分期賠償方案
另外,昨日大約60名購買了雷曼相關產品的投資者,在紅磡一間小學與東亞銀行的代表舉行閉門會議,6名東亞銀行代表出席。另外,約80名投資者也與創興銀行的代表開會。
參與的投資者陳先生表示,透過東亞銀行購買了60萬元雷曼迷債,與東亞銀行談和解方案時,銀行提出以分期形式賠償,但賠償的金額仍在商討。但東亞銀行接受查詢時,否認提出有關方案。發言人表示,從未提出以分期方式向客戶賠償,強調現時正跟進每宗個案,銀行會就個別情況與客戶商討,如果發現銷售手法有問題會作出賠償,現階段未提出任何賠償方案。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會後引述東亞銀行代表稱,東亞至今收到20、30宗投訴,若未能和解,銀行承諾會主動轉介到調解及仲裁中心處理,銀行又說會在60日內處理所有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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