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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壇自由人
近期中信泰富(0267)的「accumulator」事件可謂鬧得滿城風雨,現時只要任何一間上市公司宣布持有accumulator合約,就好像被判了死刑一樣,投資者便立即不理三七廿一沽為上著。那又怪不得投資者的,單看中信泰富的例子,輸了accumulator後果真是非常嚇人。
其實,即使中了「Q毒」也有一些解藥可治療,甚至可反敗為勝。筆者記得以前當救生員時,學堂的教官講過,一個溺水者幾分鐘在水中已可死亡,所以必須爭分奪秒拯救。在投資市場一樣,即使好像中信泰富事件或其他的accumulator持有人,只要當相關資產的價格剛剛跌過了接貨價時,或跌至投資者不能再承受損失的時候,反手做一些對沖,理論上是可以減低損失的。
第一招:買入認沽期權
正如上期拙作所言,持有accumulator就等如沽出認沽期權,此刻投資者只要在適當的時候買入一定數量和相同的到期日的認沽期權便有救。
第二招:沽出期貨
原理和第一招一樣,都是作出一些持有accumulator的相反動作。
第三招:即時解約
這樣當然有所損失,但總好過跌穿協議價後不停接貨。
第一招及第二招的好處是可完全減除合約的潛在損失,還有當相關資產已有一定的下跌幅度時,投資者可平了那兩招的倉反手操作,例如買入認購期權,那樣當相關資產升回協議價時投資者便可反敗為勝。
當然,投資者要注意「落藥」的時間,例如在合約初時就跌穿協議價,投資者最好只對沖合約的四分之一至一半便可以,但如合約差不多到期才跌穿,最好是對沖整個合約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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