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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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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情婦稚女 車長囚45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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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士司機蘇華,非禮情婦稚女罪成,判囚45個月。圖為他早前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名已婚穿梭巴士司機,被控於10年前非禮離婚情婦的一對小女兒,涉案男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名成立,昨被判囚45個月。法官判囚時表示,被告身為成年人,侵犯年僅數歲的女童,受害人至今仍受當年侵犯事件困擾。

擬申請保釋上訴被拒

 被告蘇華(44歲)經審訊後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辯方大律師昨日在庭上表示,被告已決定就控罪提出上訴,本來希望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惟因區域法院沒有給予權力法官審批有關申請,遂將有關申請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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