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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殮房工人張志雄,被控收取300元及一張月餅券,向殯儀東主賣屍體資料,昨日提堂。
【本報訊】沙田富山殮房繼去年發生調錯遺體事件後再爆醜聞。一名一級工人,疑利用調任署任殮房服務員之便,收取一間殯儀館東主提供共300元現金和一張月餅券,以向他人提供屍體交付殮房資料的酬勞,被告否認3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收殯儀商賄款共300元
控罪指報稱衛生署一級工人的被告張志雄(58歲),於2006年10月、07年2月和9月,身為署理殮房服務員,先後3次收受潘華給予的利益,即每次100元,當中一次更有一張月餅券,以作為提供屍體交付富山殮房資料的報酬。
內部指引禁員工收利是
富山殮房新界區主管、法醫科顧問醫生沈志峰(譯音)供稱,被告於93年在富山殮房工作,至06年4月因殮房服務員人手短缺,被告遂調任署任殮房服務員一職,1年後回復其原先的一級工人職級。
他在辯方盤問下表示,署方有內部指引予員工,表明死者、親屬和負責警署等資料,均不得向外發布。另外,他雖承認屍體交收乃被社會大眾視之為禁忌,但就不容許員工藉此收受親屬或殯儀館職員給予的「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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