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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豁免每個月400元外傭徵費的限期,由2年延長至5年,直到2013年。紓緩中產人士負擔的同時,亦利於外傭續約。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面對社會各方意見,特區政府決定就暫停外傭徵費再作讓步。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延長暫時豁免僱用所有外地勞工的僱主繳付僱員再培訓徵款的責任(俗稱外傭費),由原先的2年延長至5年。措施在昨日刊登憲報後即時生效,今日會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決定是希望提出中間著墨方案,一方面紓緩中產人士負擔,亦可有空間在未來數年充分討論有關政策。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晨在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上突然宣布,行政會議已同意將現時豁免每個月400元外傭徵費的限期,由2年延長至5年,直到2013年。暫時豁免徵款的安排將適用於所有由入境事務處於今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間簽發給外勞/外傭的簽證所涉及的合約,包括新合約及續簽的現有合約。
入境處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政府延長外傭徵費至5年,該處未收到新安排,有關細節需有待勞工及福利局作進一步安排。
政府不同意永久撤銷
特區政府消息人士解釋,政府仍然認為,由議員提出永久撤銷外傭徵費是一項涉及公共開支的修訂,政府並不同意這樣做,有關法律觀點並無改變,而現時政府提出延長豁免期,可避免有關法律爭議。雖然較早時民建聯已提出將外傭徵費豁免期延長至5年,但在分組點票下,有關修訂可能不獲通過,故政府決定採取主動。
再訓局仍有盈餘49億
張建宗也強調,政府是考慮到金融風暴對現時經濟情況的影響、公眾意見與僱員再培訓基金的財政狀況後,作出是項延長豁免徵款期限的決定。而停收外傭徵費5年的方案是平衡各方的務實做法,既可充分回應外傭僱主訴求,也可以令再培訓局有長遠及穩定的經費收入。現時再訓局尚有49億盈餘,足以在未來5年自供自給。當局今日會提交立法會作出「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呼籲社會各界和諧地得出多贏方案。
他又指,儘管進一步延長豁免徵款的期限,政府的整體政策仍然維持不變,特別受金融海嘯衝擊,未來經濟可能逆轉,再培訓局的需求會更殷切,長遠來說,當局也必須維持徵收徵款,以確保再培訓局有穩定和足夠的財政資源,提升本地工人的就業能力,維持香港的經濟競爭力,故當局不建議永久撤銷外傭徵費。
望新方案可終止爭議
張建宗再次表明,當局是尊重立法會有更多空間討論及審議,毋須倉猝地作出重大決定,並希望新方案能為是次爭議劃上圓滿句號,「現時是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以往很多時候連會議也不用開,28日過了,根本不用審議便自動生效,大家可以什麼也不用做的。」
特區政府今年中宣布暫停外傭徵費2年,但多個政黨及獨立議員質疑寬免不足,早前分別提出將豁免期延長至5年、10年、39年,以及永久撤銷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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