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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天水圍年輕母親只顧打機玩樂,令一對7歲和5歲的輕度智障小姊弟,從34樓寓所爬水渠落街買早餐,涉案母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待取感化報告後判刑。案中兩名兒童已獲法庭頒予兒童保護令,需接受為期3年的監管,現居於宿舍。涉案姓盧婦人(27歲)昨獨自到庭,她透過律師求情時表示,她當時因晾衫關係,貪方便未有鎖好窗框,對事件感到後悔,日後會更加小心照顧子女。
案情指出,兩名兒童與父母居於天逸h某大廈的34樓一單位,父親於今年6月21日早上離家上班,居於28樓的住客至10時許聽到嘈吵聲後,赫然發現7歲女童現身其廚房,並獲告知其胞弟正爬到25樓,住客即通知管理處。保安員趕抵25樓時,發現5歲男童正站在一單位內的廚房,然後報警,並致電聯絡被告下樓。
求情指貪方便無鎖窗框
兩事主在會面中表示,案發時因家中大門鎖上,他們以為水渠是圓筒形的樓梯,遂爬渠下樓買早餐;他們指出,母親當時在家睡覺和玩電腦遊戲,兩人在被告陪同下送院,手腳均有多處擦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她早上先洗衫,然後於露台外晾衫,但貪方便無鎖上窗框,就邊洗澡邊聽歌,直至接到電話始知子女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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