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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引用特權法調查雷曼事件,苦主在觀眾席上喝彩。 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小組委員會的運作方面,葉國謙指出,特權法通過後,小組委員會將成為臨時法庭,而議員將作為法官及調查員,所有小組傳召的人員在作供時需要宣誓,不得作假;被傳召者如不出席將被拘捕及帶到立法會。律師可出席會議給予意見,但不得發言,而所有議員在得到主席及委員的同意下,均可自由出席會議。
被問及主席人選,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正、副主席的人選並非最重要,但擔心委員會太大,理想人數是12人。對於會議中將討論的問題,他表示自己有興趣知道銀行的佣金問題,但無意探知銀行的商業秘密,他又相信1年內可解決事件。
公民黨的余若薇亦對會議的人數表示擔心,聲稱人數太多很難有效解決問題,建議分工、分範圍跟進事件。她續指,相信議案通過後,第2次會議最早會在12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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