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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11日晚在台北地方法院聲押庭時,聲稱遭人毆打,要求驗傷,法院批准扁前往台大醫院驗傷,12日凌晨美聯社
【本報綜合報道】經過23個多小時的漫長偵訊及審訊,12日上午8時29分,台灣卸任「總統」陳水扁終被羈押入台北看守所。12日7時6分,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向在台北地院第二法庭外向等候多時的「國安」人員及媒體輕聲說:「收押禁見」。原本寧靜的法庭走道,頓時雜聲四起,挺扁整夜的民進黨立委則個個神情落寞。不過,這句「收押禁見」卻是二十多小時檢調、法官與陳水扁之間鬥智鬥法的結果。
11日晚上8時許,審判長劉煌基與合議庭另兩位法官開始審理陳水扁聲押案,合議庭依例對陳水扁進行訊問。原本以為可以很順利地直接進行審理及判決,不料,陳水扁竟向法官指控遭法警暴力毆打,合議庭為求慎重,裁准中場休息,應陳水扁的請求,在10時40分讓其到台大醫院急診,合議庭三位法官也同時到醫院了解扁的傷勢,發覺他只是自行舉高手,造成二頭肌少許拉傷,無礙審訊。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折騰後,12日凌晨0時40分許,合議庭終於得以重新開始進行羈押庭的審訊,與白天在特偵組的緘默不同,陳水扁滔滔不絕地講了快兩個小時,據了解,陳水扁數度與法官舌戰,但過程中,未見激動情緒,只是偶爾以左手按住不舒服的右肩,一旁戒備的法警形容,陳水扁比日前遭押的邱義仁還要冷靜。
自稱與所有弊案無關係
特偵組為聲押陳水扁,特別派出林慧、李海龍、周士榆三位檢察官蒞庭,朱朝亮、越方如和吳文忠等檢察官在臨隔的法庭就近觀察因應,在羈押庭的審理過程中,蒞庭的檢察官明確指證陳水扁所涉為貪污重罪,且有勾串共犯之虞,與陳水扁的律師幾度攻防。陳水扁聲稱,「國務費」是「最特別的特別費」,他全數因公使用,沒有一毛錢落入自己口袋;況且他的「國務費」支出大於收入,可見絕無不法。另外,對於特偵組指控陳水扁涉及南港展覽館收賄9000萬案及新竹科學園區龍潭基地開發收賄4億案,陳水扁稱,這兩個案子發生當時他並不知情,與他無關。
法院批收押 扁平靜不語
直到12日清晨5時20分,台北地院合議庭結束長達9個小時的羈押庭審訊,終於退庭進行評議。上午7時左右,合議庭再進入法庭,宣示裁定結果,隨後審判長劉煌基告訴陳水扁,如果不服裁定可以依法提出抗告,但陳水扁平靜不語。
當合議庭法官退庭後,法警帶來豆漿和夾蛋的飯團,一整天未進食的陳水扁,吃光法院準備的早餐,在四名法警的戒護下,陳水扁與律師討論抗告與否,期間未見任何激動情緒,態度異常平靜。12日上午8時許,陳水扁在法警和一名「國安」人員的戒護下,離開法庭,未上手銬走入地下室。
從11日上午9時30分,陳水扁步入特偵組接受偵訊,到12日上午7時6分,台北地院當庭宣示收押禁見的裁定,再到8時29分陳水扁踏入看守所,整整經歷了23個小時的鬥智鬥法,終以陳水扁入獄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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